关于核查湖南女子学院公有住房的通知
日期:2018-11-19 09:11:27 发布人:admin_hqc 浏览量:587
各位教职工:
依据省委巡视组要求,请租住了学院公有住房的各位教职工严格按照《湖南女子学院公有住房管理办法》(湘女院通字[2015]16号)中第七条关于租住房使用管理的规定进行自查,自查结束后由所在单位进行监督整改,自查自纠期限为2018年11月17日至2018年12月17日。此后学院将组织相关部门统一清查,若发现违规现象,将对承租人按照《湖南女子学院公有住房管理办法》(湘女院通字[2015]16号)进行处罚。请各位承租人于后勤处官网的通知公告栏目自行下载承诺书、签字并交所在单位,各单位统一收齐承诺书后于2018年11月21日前交至后勤处办公楼205。
后勤处
2018年11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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